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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社区 >> 论坛管理规定
  幸福社区论坛管理规定
一、发帖规范:
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并严禁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;
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宣扬散播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、中国及其领导人的言论;
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发布变相商业广告以及赚钱广告的;
恶意灌水发表大量无意义帖子的;
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二、转帖原则:
鼓励原创,任何转载或转贴应注明“转贴”及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;
不得将转贴标注为原创;
本论坛谢绝转载本版中已经有转载的帖子(转载前请确定本版没有你所要转载的帖子)。

三、删贴原则

不符合发帖规范的,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将其帖删除。
四、ID查封原则
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;
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宣扬散播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、中国及其领导人的言论;
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进行人身攻击,情节严重且被警告后仍不悔改的。
五、用户守则:
网友发帖不得违反本社区发帖规范;
有权对版主进行弹劾和投诉;
不得使用非法和不雅的ID和昵称;
不得假冒或破坏版主和管理员的形象;
不得以变相商业广告以及赚钱广告做个性签名。
六、版主守则:
在社区规则的基础上,制订规则,处理纠纷,吸引网民;
主动组织和发起版块互动活动;
根据社区规则对帖子进行加精、置顶,创造版块良好氛围,鼓励原创;
及时删除不符合社区发帖规范的帖子;
对于非法用户查封ID后,版主必须发帖说明查封原因;
有问题及时反馈给总管理员;
版主如需离开社区三天以上需与管理员提前说明请假原因以及时间,请假期满三天后仍不登录,取消版主资格;
滥用职权、密码丢失无法找回、版内大多数人联名弹劾管理员将取消其斑竹身份。
七、申请版主原则:
在幸福社区中的积分必须要达到150分;
认真遵守版主守则;
需要有充足时间上网,管理版务积极热情;
特殊情况可由管理员直接任命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网友可在“咨询服务”版发主帖申请,在标题上注明:我要申请****版的版主。在内容里写明:昵称、ID、申请理由、对该版未来的规划。负责申请斑竹的管理员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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